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行业动态

我省进一步推动房地产市场平稳健康发展 支持各城市开展商品房“以旧换新”

浏览次数: 日期:2024年10月29日

 

我省进一步推动房地产市场平稳健康发展 支持各城市开展商品房“以旧换新”

 

10月24日省政府新闻办召开的“系统落实国家一揽子增量政策 扎实推动河北经济高质量发展”新闻发布会上获悉,我省相关部门紧紧围绕促进房地产市场止跌回稳的目标,严控增量、优化存量、提升质量,进一步推动房地产市场平稳健康发展。

我省支持各城市综合运用个税退还、购房补贴、信贷支持等政策,开展商品房“以旧换新”、房博会等促销活动,因城施策满足人民群众合理购房需求。

全省各市购房不审核购房资格,首套、二套商贷最低首付比例均降至15%,且不设利率下限。中国人民银行河北省分行批量调整存量房贷利率,在覆盖面上,包含全部存量房贷,不再区分首套、二套及以上。目前,利率调整各项准备工作基本就绪,全省金融机构将在10月31日前陆续完成批量调整。初步测算,这次调整将惠及全省约300万户家庭,平均降幅0.54个百分点,每年为我省居民节省房贷利息支出约87亿元。

省住建厅会同有关部门成立省级保交房工作专班,加快推进建设交付。配合省有关部门按照“群众无过错即办证”原则,全力推进保交房项目不动产权证“应发尽发”。截至9月底,全省保交房攻坚战项目已交付14.1万套,有力维护了购房人权益,提振了市场信心,促进了社会稳定。

落实国家要求,根据商品住宅去化周期调节住宅用地供应,去化周期超过36个月的,暂停新增商品住宅用地出让;去化周期在18个月至36个月的,盘活多少,供应多少。

优化调整住房保障方式,对城镇住房困难家庭、新市民、青年人等群体新增保障需求,主要通过发放租赁补贴支持在市场上租房。截至9月底,全省发放租赁补贴2.6万户。适当减少保障性住房新建规模,确需新增实物房源的,鼓励市县通过购买存量商品房筹集,实现资源优化配置。城中村改造和危旧房改造的安置房,以及之前棚户区改造回迁安置房项目建设难以完成的,鼓励各地通过购买存量商品房方式筹集安置住房。

制定发布《河北省住宅品质提升设计指引(试行)》,提高住宅设计水平。引导房企建设绿色、低碳、智能、安全的“好房子”,持续提升物业服务水平,加大高品质住房供给。深化工程建设项目审批制度改革,全力推进“拿地即开工”和“交房即交证”。

信息来源:河北日报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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